近日,上海辟谣平台后台收到不少网友询问。随着“618”电子商务的启动,他们收到了来自不同平台的“奖品”和“红包”。都是真的吗?
调查发现,在网友反映的“奖品”和“红包”中,有真有假;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消费者信息被泄露,一些企业非法促销。
“一眼假”卷土重来
网民提供的线索中,经常出现的“刮刮卡”、“感谢信”都是“一眼假”。
记者看到,最近出现的卡片被“欢迎618”的主题所取代,声称主办方是淘宝、JD.COM、天猫、美团、饿了么、松下电器、双立人等。刮刮卡配有感谢信,表示奖品是平台和品牌感谢客户;获奖消费者可以“扫描”刮刮卡上的二维码,联系客服后可以享受30分钟的送奖上门服务。
这个套路已经被多次澄清。警方表示,若市民添加了“客户服务”,极有可能陷入犯罪分子设置的“刷单”等陷阱。犯罪分子会利用小恩小惠等。,让受害者认为自己“有礼貌”,然后诱导受害者下载非法软件,骗取受害者的个人信息和账户信息,或者通过“理财”和“取现押金”直接骗取钱财。
事实上,自从618等电商节诞生以来,不同平台之间的竞争已经激烈,从未联合举办过“感谢”活动。所以,只要看到这种“联合主办”活动,就可以判断是假的。
对于防止这种陷阱,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忽略这种刮刮卡、抽奖卡和感谢信,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红包没有门槛使用“24618元”?
与“刮刮卡”和“感谢信”相比,这次“618”期间出现了“优惠券领取通知书”,让人难以辨别。
有网友反映,收到短信提醒他领取“618优惠券”,表示已获得“上海第一批红包”,需要点击相关链接24:00前领取,也可以回复“R"拒绝消息。
记者试图点击网友转发的短信链接,出现了“618年中期促销”页面,红包金额高达24618元,“所有类别都没有门槛”,并列出了多家电商平台的标志。
单击“立即领取”后,某电商平台的“618”广告出现,也可以跳转到该平台。调查显示,优惠券确实来自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但它既不是“24618元”,也不是“全品类”或“无门槛”,而是分散在不同的品牌和品类中。比如有的是“9折券,1元以上可用,支持部分个人护理产品”,有的是“100元优惠券,1000元以上可用,支持部分热水器”...
进一步调查发现,通过“618优惠券”短信链接,可以跳转到其他电商平台领取优惠券。各种优惠券令人眼花缭乱,这是真的。然而,它们并不“没有门槛”,更不用说“24618元”了。
另外,所有优惠券并非只针对上海地区的消费者,也不是“24点前收到有效”,而是贯穿整个“618”期。
那么,谁发布了这条含水量很大的“优惠券”短信呢?经过仔细搜索,记者终于在跳转页面的最后找到了线索。经核实,该页面的技术支持者是在北京注册的科技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广告发布等。
根据页面显示结果,这条短信实际上是公司发布的广告,旨在为不同的平台推广引流。。
但是,企业可以以“优惠券”的名义发布广告吗?而且,明明诱导消费者收到的是金额不同、使用条件不同的优惠券。能宣传“所有品类都没有门槛”吗?根据《广告法》,“广告不得包含虚假或误解的内容”,根据企业的做法,涉嫌违法。
陷阱频繁出现,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更值得深思的是,无论是消费者收到的刮刮卡、感谢信还是优惠券短信,都有一个关键点:谁泄露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地址和手机号码?
据业内人士分析,平台、平台、物流企业都有可能。“因为消费者的购物行为涉及到很多环节——在平台注册时会留下个人信息;在消费过程中,商家和物流企业也可以获得一些信息。”
此外,不排除部分犯罪分子或企业通过“广撒网”进行“钓鱼式”营销甚至诈骗。“具体来说,他们没有明确的客户,而是发送快递和短信给一些手机号码区间的消费者。积极添加客服或回复短信的消费者属于‘愿意上钩’。”
对他来说,追踪源头可能很困难,但是很有必要,需要主管部门、相关平台各司其职。比如刮刮卡、感谢信等。,通常都有发送地址等信息。主管部门可以查看发件人是谁。如果涉嫌违法犯罪,可以依法查处。至于广告企业的宣传行为,涉及的平台应当承担审计责任;如果广告企业被纵容或默许发布虚假信息,平台或商家也应承担连带责任;广告企业群发短信的行为应当受到主管部门和运营商的约束。
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不要相信奖品、奖金、红包等。莫名其妙地出现,不要轻易扫描未知来历的二维码,更不要参与所谓的“刷单返现”。
还有,对于“钓鱼式”营销短信,消费者可以直接删除,无视。要知道,在这类短信中,所谓的“拒绝回复”R“退订回复”T“”等表达本身就是“钓鱼”行为——如果消费者真的回复这些字母,他们可能无法退回这些短信,但他们很可能会“告诉”发送者“有人看到了这条短信”,这给了对方一个机会。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资料来源:作者:任?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