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络信息办公室:创造有利于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的法治环境  第1张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18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何春中)国家网络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王邈今天在国家新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人工智能的概念相对火爆,这也使得人工智能法治成为网络法治的新内容。在推进人工智能法治的过程中,国家网络信息办公室注重发展与安全并重,注重专业立法与综合立法相结合。促进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

在人工智能法治建设方面,网络信息部门紧紧围绕法治思路开展工作,营造有利于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的法治环境。近年来,国家网络信息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深度合成互联网信息服务、推荐算法等专门立法。2023年7月,中国率先制定了《生成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和规范人工智能的发展。

王邈表示,要总结中国30年的网络法治建设经验,加强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新技术和新应用法治建设,首先要坚持以中国国情为基础。基于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网民数量最多的基本国情。针对网民规模巨大、应用场景丰富的实际情况,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新技术、新应用发展和治理问题。

其次,要坚持把握技术发展规律。着眼于新技术、新应用的发展规律和未来趋势,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例如,为了遏制“变脸”、深度伪造带来的危害,如“变声”,相关立法建立了深度合成应用标识体系,帮助网民辨别真假,防止上当受骗。

再一次,我们应该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法治建设的目的是促进新技术和新应用的健康有序发展。例如,在人工智能相关立法中,明确提出了“国家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促进创新与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为生成型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发展创造了条件,协调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

最后,我们必须坚持继承和创新并重。推进新技术、新应用法治,不仅要吸收网络法治建设的历史经验,还要推进理念、制度、方法的全方位创新,促进传承和发展。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日出

来源:作者: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