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当乘客祝先生在中国东方航空小程序上订票时,页面上显示的是C919,一种新型的国产大型飞机。登机后发现实际上是一架老飞机,但东航没有提前告知。
祝先生投诉后,东航愿意以积分的形式补偿,但祝先生坚持要求东航补偿与其他航空公司同等机票的差价。航空公司暂时单方面改变飞机型号是否构成违约?
C919执飞小程序显示,A320实际安排
航空公司拒绝赔偿差价
6月1日,祝先生一家从上海返回陕西西安。此前,当他通过东航小程序订票时,页面显示,上海15:45飞往Xi安的MU2160航班是国产大型飞机C919。为了体验这款新机型,他毫不犹豫地购买了这趟航班,尽管那天有更便宜的机票。然而,登机后,祝先生发现他乘坐的机型不是C919。
祝先生问空姐这个问题,对方说现在的车型是A320。祝先生落地后向航空公司反映问题,航空公司表示可以赔偿祝先生500分,但祝先生希望对方赔偿差价。祝先生说:
第一,航空公司临时更换执飞机型号,自己却没有收到任何提示;
其次,他发现实际驾驶的A320机龄已经11年5个月了,内部空间也没有C919宽敞,舒适度肯定不如刚投入运行的新飞机C919。
祝先生的购票订单(左)和祝先生乘坐的航班信息(右)
为此,祝先生向中国民航局“12326民航服务质量监督”平台投诉。六月十八日,东航在回复中提到:
我很抱歉没有提前通知机型调整。目前还没有开通机型调整通知服务,相关服务流程将得到改进和完善,但不能满足与其他航空公司同等飞机差价的乘客要求;
同意给每位乘客1000分,考虑到航班机型调整带来的不愉快体验。
在回复中,东航还引用了《东航国内运输条件》第九条第二款,解释说:“航班时间表或其他地方显示的航班时间或型号只是预期的时间和型号,而不是确定的时间和型号。航班时间或型号不构成东航与乘客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祝先生对此表示,即使上述条款确实存在于购票时签署的协议中,消费者在购买机票时也必须在面对协议时进行检查和同意,因为如果不检查,就不能购买机票,购票时一般不看细则。
航空专家:临时调配型号一般不补偿。
但是也有例外情况
据东航有关人员介绍,全球航空公司都存在这样的问题,目前除了公开的投诉回复外,还没有更多的内容可以进一步回应。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特邀专家、民航行业人士林智杰表示,机型分配相当普遍,行业对飞行机型没有承诺。消费者买票时看到的是预排运力,航空公司不能保证乘客会乘坐这架飞机或这架飞机。这是因为航空运输链非常复杂,运力分配会因天气、机械或运行条件等原因进行实时调整。
林智杰说,据他所知,从世界上大多数航空公司的情况来看,临时调配模式一般不会补偿消费者。但如果临时更换模式给乘客的乘坐体验带来很大差异,航空公司应对乘客进行合理补偿,包括退差价。
林智杰:根据业内共识,如果乘客体验从宽体机降低到窄体机,可以进行补偿。类似型号之间的交换通常没有补偿。行业服务有政策底线,但我们鼓励航空公司在底线之上为乘客提供周到合理的服务。
记者在一个互联网投诉平台上搜索,发现很多航空公司因为临时更换车型被消费者投诉,很多消费者质疑航空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很多投诉都是“航空公司暂时把大型车型改成小型车型,不补偿明显差异的乘坐体验”,乘客选择退款,扣除手续费。
今年3月,乘客张女士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她订票的时候买了一个大型的空客车型,但是起飞前被告知车型改成了波音中型机。于是她拒绝乘坐,要求全额退款。但航空公司退款时扣除了手续费,没有全额退款。
张女士的消费投诉
法律专家:航空公司临时更换执飞机型号
就法律而言,是违约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谢鸿飞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航空公司暂时更换执飞机型是违约行为。
谢鸿飞认为,由于订票页面明确显示了执机模式,因此构成了法律要约。消费者购票后,意味着航空公司对此做出承诺,因此航空公司单方面改变执机模式是违约行为。但考虑到航空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可以酌情减免赔偿义务。
谢鸿飞还表示,如果东航在回复投诉时引用的《东航国内运输条件》相关条款未经消费者同意,将没有法律效力。即使消费者看到内容并被迫同意,根据民法典,这一条款也是不公平合理的。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唐健盛认为,飞机的型号与消费者乘坐飞机时的舒适性、体验性和整体服务质量密切相关,因此对型号的约定应该是航空运输服务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民航运输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民航行业应该改变临时分配型号给乘客带来的不良消费体验。
唐健盛表示,如果机型因为一些可以理解的原因暂时改变,确实可以构成航空公司免责的理由,但航空公司应该明确说明消费者的猜测或疑问。同时,建议国家主管部门明确更换机型的正当理由,出具验证方法,使其具有适当的透明度,从而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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