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费者报告
伴随着快递业务量的不断增长,快递业的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在消费者对快递服务的期望不断提高的同时,许多问题仍有待解决。近日,扬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快递行业消费调查结果,旨在有效了解江苏省扬州市快递公司对《快递电子运单》、《通用地址编码规则》、《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据了解,本次调查由扬州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和扬州大学大学生志愿者在顺丰快递、JD.COM、童渊、申通、中通、邮政、大云、极兔、德邦、跨越快递等10家快递服务公司展开。围绕快递员是否擅自将快递邮件放在代收点、快递单隐私保护、快递内容检查等方面。
调查结果表明,在收货过程中,快递员擅自将快件放到代收点的现象非常严重。在调查的10家快递公司中,邮政、JD.COM、大云、童渊、申通等5家快递公司的送货人员直接将快递邮件放在代收点,没有任何联系。快递单的隐私保护不到位。邮政、中通、JD.COM、大云、童渊、申通、极兔等7家快递公司的面单在不同程度上隐藏了发件人的信息,但并没有完全符合《快递电子运单》的要求。“收件人姓名和发件人姓名应隐藏一个汉字以上,联系电话应隐藏六个以上,地址应隐藏单位户号”,没有隐藏地址信息。
在邮寄过程中,顺丰快递、邮政、童渊、极兔快递公司的小程序下单页面都有隐私保护选项可供选择,童渊和极兔的隐私保护选项默认无法关闭,但童渊只保护联系电话。中通、JD.COM、大云、童渊、申通、极兔快递的收件人没有检查发件人的任何身份信息;大云、申通、极兔快递在收货过程中没有检查发货。
针对本次调查的共性问题,扬州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建议,快递公司应进一步加强行业运营规范,实施新的快递规定,不要盲目向一线送货员施加压力。快递企业需要通过精细化管理实施规章,加强总部管理辐射,努力实现全球服务质量的统一管理,增强消费信心。与此同时,加强与客户的沟通,畅通投诉渠道,更好地了解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消费者还应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自身合法权益保护意识,积极维护不规范、不文明的快递服务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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