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几年时间里

微短剧行业呈现井喷式发展

单集最长不超过10分钟

最短甚至不足60秒

尤其受年轻人的欢迎


然而, 随着这两年微短剧火出圈

不少阿姨叔叔甚至是爷爷奶奶

都进入观看大军行列

有的更是在刷剧的同时

“一掷千金”

有的消费总额高达上万元


近日,安徽的赵女士(化姓)无意中发现自己60岁的母亲杜女士(化姓)今年6月份的微信支付账单高达近7000元。


付款记录显示,单次支付金额为数十元,支付间隔约十几分钟,收款方大都为“XX视频”、“XX剧场”、“XX网络”等。


父母“上瘾”,凌晨3点都不睡!儿女一查账单惊呆了…  第1张

杜女士6月的部分支付记录。受访者供图


沟通后赵女士得知,母亲是在充值看短剧。根据杜女士出示的支付记录截图,今年6月,母亲通过微信支付花费了6992.7元。


6月27日凌晨1点25分,她向“XX热门视频”支付了49.9元,随后每隔约10分钟就支付一次;


凌晨2点半,她最后一次向“XX热门视频”支付;


凌晨3点过,她又两次向“XX科技”分别支付39.9元;


早晨9点半,她又开始充值,向“XX剧场”支付了49.9元。


这一天赵女士的母亲总共为追短剧花费548.8元。


付费短剧需要

充值才能解锁下一集


多名网友跟帖表示

他们的父母对微短剧上瘾

并为之投入高消费


杜女士的观看记录显示

她追过的短剧有

“总裁夫人带崽……”“萌宝来袭……”

“大小姐在娱乐圈……”等

记者了解到

这些让人“上头”的付费短剧

往往都在剧情关键处戛然而止

需要付费才能解锁下一集

有的则需要付费才能免广告

急切地想知道后续剧情的观众

往往都会付费解锁

单集费用往往仅需几分钱

但充值时需购买价值几十元的套餐

积少成多,成了一笔“巨款”


“在某些影视平台上充一年的会员也只要两百多元。一个短剧花费这么多,太不合理了。”杜女士告诉记者,她和母亲交流后,母亲得知原来还有免费或更优惠的渠道看剧,告诉女儿自己再也不会看付费短剧了,以后只看免费的剧。


父母“上瘾”,凌晨3点都不睡!儿女一查账单惊呆了…  第2张

据悉, 今年大火的头部爽剧《无双》和《我在八零年代当后妈》的投流成本早已破亿。


不少老年人刷短剧“停不下来”


无独有偶

江苏的王女士(化姓)

也有着类似的经历

她61岁的父亲王先生

也为追短剧花了不少钱


王女士说,2023年底,其父亲发现账户里多了一大笔支出,而且“不知道花到哪里去了”。王女士看了父亲的手机,发现他的大笔支出是给短剧充了值。父亲向她解释,一开始只需要充1分钱,后来不知为何竟花了那么多钱。


王女士向平台投诉想追回费用,只退回了几十元。


短剧消费者杨女士今年67岁,她说,在自己刷剧入迷的时候,会忽略老伴催促端菜的声音。杨女士告诉记者,那些剧让她觉得很“解气”,会在播广告的时间写下评论:“把那个负心汉揍一顿就好了,女生不能这么傻。”


杨女士说,她20岁时结婚,婚后家务几乎都是她承担,这让她感到疲倦。当看到短剧女主“逆袭”时,自己也会有一种“取得成功”的错觉。


父母“上瘾”,凌晨3点都不睡!儿女一查账单惊呆了…  第3张

业内人士透露,男频剧“顶流”演员片酬在6千~8千元/天,女频剧的“扛剧”主角则在1万~1.2万元/天。一部现代剧的拍摄周期大约在7~10天,演员的预算已经被成倍拉高。


律师:

老年人在网络付费方面应受到特殊保护


老年人追短剧花费成千上万元,

子女发现后是否可以要求平台退款?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家属若想要求平台退款,可以提供证明短剧平台违法的证据,否则双方应当受到支付时显示的合同约束,不可随意解除合同、要求退款。短剧平台如果已经明确告知短剧的具体价格、收费方式,则无法要求退款。


也有律师认为

老年人属于特殊群体

在网络付费方面

理应受到法律特殊保护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认为,若收费的形式为自动扣费,应当有单独的提示,而且一定要醒目,否则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 假若平台未尽到在显著位置醒目提示的义务;
  • 或者该自动扣费服务条款被认定为霸王条款,那么自动扣费服务将被定性为无效
  • 老人可基于以上两点理由要求平台退费。


律师提醒,消费者在点击提示窗口时也要审慎,熟稔合同内容,对存疑的条款要按下暂停键,切不可盲目地点击选项。


微短剧新规正式实施:

实行“分类分层审核”


今年6月1日

网络微短剧管理新规定

正式实施生效

新规要求对微短剧

实行“分类分层审核”


父母“上瘾”,凌晨3点都不睡!儿女一查账单惊呆了…  第4张


所有的增量剧

都要取得发行许可证或备案号

所有的存量剧必须获得备案号

未经审核且备案的

微短剧不得上网传播


此次新规落地,在全国多个省市,针对微短剧的“网络视听节目备案系统”已经投入使用。一度被认为是“造富神话”的短剧行业,已经过了草莽时代,在更规范的监管下,行业将迎来整合期。




来源:广州日报、红星新闻、每日经济新闻、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