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实习记者 夏骅
对从事金融和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自媒体”进行严格核验、自媒体”发布涉及国内外时事和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时要准确标注信息来源……10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13条通知,对“自媒体”的资质认证、生产内容以及经营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发布社会事件信息需准确标注信息来源
《通知》表示,对从事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自媒体”,网站平台应当进行严格核验。并在账号主页展示其服务资质、职业资格、专业背景等认证材料名称,加注所属领域标签。
同时,网站平台应当强化注册、拟变更账号信息、动态核验环节账号信息审核,严防“自媒体”假冒仿冒行为。
而对“自媒体”生产的内容,《通知》也做出了详细要求。要规范信息来源标注,“自媒体”在发布涉及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时,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准确标注信息来源,发布时在显著位置展示。
网站平台也应当要求“自媒体”对其发布转载的信息真实性负责。“自媒体”发布信息时,网站平台应当在信息发布页面展示“自媒体”账号名称,不得以匿名用户等代替。
严格执行“一人一号、一企两号”
不少短视频平台博主为了吸引流量,会按照设计的剧本来演绎夸张虚构的剧情。《通知》明确表示,“自媒体”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鼓励网站平台对存在争议的信息标记争议标签,并对相关信息限流。
同时,涉及公共政策、社会民生、重大突发事件等领域谣言,网站平台应当及时标记谣言标签。
《通知》对于账号的数量也有明确规定,表示网站平台应当严格执行“一人一号、一企两号”账号注册数量规定,严禁个人或企业操纵“自媒体”账号矩阵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
对于营利权限,《通知》表示“自媒体”申请开通营利权限需3个月内无违规记录。账号主体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3个月内,网站平台应当暂停或不得赋予其营利权限。
对违规“自媒体”采取禁言措施的,应当同步暂停其营利权限,时长为禁言期限的2至3倍。
加大对“自媒体”所属MCN机构管理
《通知》表示,网站平台应当健全MCN机构管理制度,对MCN机构及其签约账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自媒体”账号主页,以显著方式展示该账号所属MCN机构名称。
对于利用签约账号联动炒作、多次出现违规行为的MCN机构,网站平台应当采取暂停营利权限、限制提供服务、入驻清退等处置措施。
“自媒体”粉丝如何管理?《通知》详细表示,“自媒体”因违规行为增加的粉丝数量,网站平台应当及时核实并予以清除。禁言期间“自媒体”不得新增粉丝,历史发文不得在网站平台推荐、榜单等重点环节呈现。对频繁蹭炒社会热点事件博取关注的“自媒体”,永久禁止新增粉丝,情节严重的,清空全量粉丝。网站平台不得提供粉丝数量转移服务。
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发现并严格处置“自媒体”违规行为。对制作发布谣言,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或矩阵式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自媒体”,一律予以关闭,纳入平台黑名单账号数据库并上报网信部门。对转发谣言的“自媒体”,应当采取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取消营利权限、禁言、关闭等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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